龙宇股份虽退市仍可索赔,已有投资者顺利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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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近日再次收到一批胜诉判决,此前也有部分投资者顺利获赔。(刘鹏律师专栏)

  针对龙宇股份的索赔区间为于2020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符合要求。(*ST龙宇 *** 入口)

  投资者可获赔的范围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回溯本案,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是2019-2022年虚构贸易链条进行虚假贸易,致四年年报虚假记载,累计虚增营收超145亿元;

  二是实控人徐某2021年6月起控制13家关联公司,2022-2024年通过关联交易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末余额从3.33亿元增至8.82亿元,相关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已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但不影响投资者 *** 事宜。此次胜诉是针对公司此前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内容与行政处罚内容一致。

  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报名,参与 *** 挽回损失。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 *** 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 *** )、国华网安、劲嘉股份( *** )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 *** ,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 *** 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更大权益, *** 实力行业领先。证券 *** ,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