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被罚249.78万元: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者健全相应的风险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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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者健全相应的风险管控制度,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罚款人民币249.78万元。

  刘某对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人民币1.58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罚字〔2026〕4号

1. 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者健全相应的风险管控制度

2. 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3. 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处以罚款人民币249.78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2026年2月10日

三年

 

2

刘某

上海银罚字〔2026〕3号

对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以罚款人民币1.58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2026年2月10日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