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遭重罚,ST惠伦及责任人被罚千万

0561news 3 0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一、虚增利润掩盖资金占用

  1月12日晚间,ST惠伦( *** )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公司及责任人共计被罚1140万元。这笔千万级别的罚款,充分彰显了监管部门对市场乱象“零容忍”的铁腕决心。

  经查,ST惠伦在2020年至2022年报中存在多项劣迹。首先是隐瞒资金占用。公司曾以采购设备、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关联方转账,资金最终流向实控人赵积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这种将“公款”通过虚假名目转手套取、实质“掏空”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外,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年报中大肆“注水”。为了美化业绩,公司通过虚构买卖合同等手段,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8万元和6233万元。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导致财报失真,严重误导了基于数据做出决策的投资者。对此,监管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并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精准打击落实个人责任

  在处罚机构的同时,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双罚制”,将责任细化到个人。实控人赵积清因组织并实施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作为公司领航人,其不仅未能履行忠实义务,反而成为违规操作的幕后推手,挑战法律底线。

  多名核心高管亦未能幸免。时任副总经理韩巧云、财务总监邓又强因参与虚构业务,分别被罚150万元;总经理姜健伟、韩继玲也因管理失职受到警告及罚款。这一覆盖决策层到执行层的处罚名单,体现了监管“精准打击”的原则,无论是直接参与者还是失职管理者均需付出沉重代价。

  在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的背景下,任何试图通过“讲故事”和“假数据”获利的行为都将无处遁形。广大投资者应保持审慎,在权益受损时积极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索赔,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于2021年4月23日-2025年4月2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惠伦晶体 *** 入口)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 *** 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 *** )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 *** ,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 *** 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更大权益, *** 实力行业领先。证券 *** ,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刘鹏律师专栏)